足球比赛中撞伤路人,法院判决赔偿医疗和护理费用总计七万多元
来源:新京报
10-08 12:36

10月8日,来自《新京报》的报道显示,在某体育文化广场内,张洋在看护孩子时遭到王凯踢足球时的撞击,随后选择将王凯告上法院。经过审理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王凯需对张洋支付包括医疗费用、护理费和营养费在内的合计七万余元的赔偿。

张洋的诉状中提到,某个下午他在操场上照看孩子玩耍,王凯则在草坪上踢球。在王凯接球的过程中,张洋在跑道处被因此撞倒。张洋认为,王凯在场上明显能看到他,但由于自信心过强而未减速,从而产生了撞击并导致其受伤。

王凯对此表示歉意,声称对张洋的受伤感到遗憾,但他认为在足球运动中并未存在过错。他声称难以预见这样的事故,认为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,张洋应意识到足球比赛的对抗性,并指出因张洋未妥善看护儿童,导致孩子跑入活动区域从而发生碰撞,因而双方都应承担一定责任。王凯提到,他已支付了医疗费用、护理费、营养费和伙食费等,共计三万余元,因此向法院提出反诉,请求张洋退还约两万元的费用。

对此,张洋回应称不同意返还任何费用,虽然同意从已经支付的费用中扣除,但他仍主张王凯应承担全部责任。

法院经审理认为,在未封闭的运动场上,王凯参与对抗性较强的足球运动,应该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。王凯在接近绿茵场边缘时没能及时减速以避免撞到张洋,而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的发生,因此王凯应承担侵权责任。王凯提出的对张洋存在过错的辩解缺乏足够证据,法院未予采纳。最后,法院裁定王凯需向张洋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和营养费共计七万余元,并驳回了王凯的反诉请求。判决生效之后,王凯提出上诉,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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